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1-122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债券代码:114578 债券简称:19 盛虹 G1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
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
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缪汉根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资料同时提交公司全体监事审阅。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加期审计报告、审阅报告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尔邦”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就公司本次交易事宜,制作了有关审计报告和审阅报告及备考财务报表。因本次交易的相关申报文件中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限,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要求,公司委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审计基准日进行了补充审计,更新了标的公司相关审计报
告和审阅报告及备考财务报表。
董事会批准: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斯尔邦 2019 年度、2020 年
度及 2021 年 1-6 月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 61328049_B02 号《审计报告》;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
备考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并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417 号《审阅报告及备考财务报表》。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关于加期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及备考财务报表的相关议案已经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进一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缪汉根先生回避本次
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已审财务报表(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审阅报告及备考财务报表(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同时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
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249 号),同时,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审阅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加期审计并出具了相关审计报告和审阅报告及备考财务报表,公司根据前述事项并结合公司、标的公司、交易对方等最新信息,修订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及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关于《江苏东
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修订稿的审议已经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进一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缪汉根先生回避本次
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5)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同时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