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7-004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次挂牌出售子公司股权和债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1月16日,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四次挂牌出售子公司股权和债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0.00万元为底价在苏州产权交易所四次挂牌出售吉林省松原市华都石油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都石油”)90%股权及公司对华都石油享有全部债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前期审议情况
2015年9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挂牌出
售子公司股权和债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股权+债权”的形式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以不低于人民币30,800,001元的总价对外出售公司持有的华都石油90%股权以及公司对华都石油享有的3,080万元债权。
2015年11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二次
挂牌出售子公司股权和债权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持有的华都石油90%股权以及
公司对华都石油享有的3,080万元债权打包在苏州产权交易所进行二次公开挂
牌转让,挂牌价格以一次挂牌价格人民币30,800,001元为基础,确定为人民币
27,720,001元。
2016年1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三次挂
牌出售子公司股权和债权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持有的华都石油90%股权以及公
司对华都石油享有的3,080万元债权打包在苏州产权交易所进行第三次公开挂
牌转让,挂牌价格以二次挂牌价格人民币27,720,001元为基础,确定为人民币
24,948,001元。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9月25日、9月26日、11月26日以及
2016年1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
告。
二、三次公开挂牌结果
自2015年10月至2016年6月期间,公司三次委托苏州产权交易所将所持
有的华都石油股权和债权进行公开挂牌出售,通过《新华日报》和苏州产权交易所网站同时发布了三次公开转让公告,至有效公告期结束,均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三、四次公开挂牌事项
1、华都石油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华都石油经审计的总资产 474.54万元,应收账
款0.00万元 ,净资产-5,213.09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
-647.72万元。
其中:2016年度计提固定资产折旧328.15万元 ,计提油气资产弃置费用
54.76万元。
以上数据摘自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审字(2017)00001 号)《审计报告》。
2、华都石油的再次评估情况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华都石油2016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天衡审字(2017)00001 号)《审计报告》。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此为基础,对华都石油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联评报字[2017]第17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如下:
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华都石油在评估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纳
入评估范围的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账面价值-5,213.09万元,评估值-2,307.83
万元,评估增值2,905.26万元,增值率55.73%。详见下表所示: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账面净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流动资产 1 125.95 125.96 0.01
非流动资产 2 348.59 3,253.84 2,905.25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3
投资性房地产 4
固定资产 5 348.59 3,253.84 2,905.25
在建工程 6
无形资产 7
其中:土地使用权 8
其他非流动资产 9
资产总计 10 474.54 3,379.80 2,905.26
流动负债 11 3,818.63 3,818.63 -
非流动负债 12 1,869.00 1,869.00 -
负债总计 13 5,687.63 5,687.63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4 -5,213.09 -2,307.83 2,905.26
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为:被评估单位油气资产折旧年限短于评估时确定的油气资产的经济寿命年限;房屋建筑物建造材料价格及人工成本综合上有一定的增长。
注:根据华都石油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吉林分公司”)签订的孤33区块合作开发和生产石油合同,至2022年1月2日合同终止后,华都石油按照开发方案、工作计划和预算所购置、安装和建造的油气资产和固定资产所有权归中石油吉林分公司所有。
3、新增债权说明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华都石油的全部债权为3,413.50万元。由于华都石油
仍然处于停产状态,无收入来源,公司为保障其资产安全和员工稳定,自2015
年10月至2016年12月期间,向华都石油新增财务资助合计333.50万元,主要
用于人员工资、社保、供暖、设备维护等必要性开支。若华都石油股权不能尽快转让,相关费用还将进一步增加。
4、其他事项说明
华都石油于近日收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油气合作开发公司《违约行为告知函》(油气[2016]82号),要求华都石油在2017年3月31日前全面恢复生产,否则视为华都石油单方放弃合作区生产,将立即启动终止合作合同及有关诉讼程序。
5、董事会意见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华都油田持续亏损,无法复产,且在2017年上半年有被中石油吉林分
公司收回合作权限的可能性,根据前三次公开挂牌情况无果以及期间所沟通了解到的市场情况,经过审慎研究,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人民币200.00万元为底价在苏州产权交易所挂牌出售华都石油90%股权及公司对华都石油享有的全部债权。 本次交易将有利于公司加快处置低效资产,如交易成功将对公司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非经常性损益产生积极影响。
四、其他说明
1、本次交易已获得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
2、本次交易将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因此最终的交易对方、交易价格尚无法确定,存在交易不成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该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7]第17号)《资产
评估报告》。
2、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审字(2017)00001 号)
《审计报告》。
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油气合作开发公司出具的(油气[2016]82号)《违约行为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