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09-021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09 年11 月12 日上午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 人,
实际到会8 人,段晓俊董事因公出差委托吴新祥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
议通知以书面形式已于2009 年11 月5 日发出,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新祥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与会董事就如
下事项作出决议:
一、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
公司吴江绿洲环保热电有限公司股权及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本次资产出售旨在加快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期早日实现“轻
资产、抗周期、高收益”的战略目标。本次交易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构成影
响,公司将获得1 亿元人民币的现金流入,预计实现约1000 万元的出售毛利(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吴江绿洲环保热电有限公司股权及垃圾焚
烧发电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二、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管
理层办理设立江苏吴江东方英塔保全股份有限公司等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围绕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充分发挥安防信息网络管理平台的优势,打造运
用先进安防理念管理的东方丝绸市场,提升公司商铺管理、仓储、物流等业务的
配套服务水平。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丝绸集团”)、
自然人陆伟先生作为主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江苏吴江东方英塔保全股份有限公
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为准),注册资本4000 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暂定为:技
防设备安装、联网报警、安全巡检等 (以工商登记为准)。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2
经营管理层在出资金额不超过1500 万元范围内办理上述事宜的相关手续。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管理层加快相关事宜的办理进度,待相关协议签署时发布
对外投资公告,详细披露该项投资的相关资料。
三、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控股子
公司吴江盛泽东方丝绸市场交易所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市场交易所进行股份制改造,有利于增加公司的知名
度,树立行业地位与产业形象;有利于规范公司治理,提升公司品质;有利于实
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