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 2024-56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视频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2024 年 9 月 20 日,
公司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公司董事长刘健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不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黄昊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11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11 人,其中刘健董事长、张宜刚董事、任晓涛董事、朱志龙董事(视频电话)、杨小雯独立董事(视频电话)、武常岐独立董事(视频电话)、陈汉文独立董事(视频电话)、赵磊独立董事(视频电话)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同意《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原外部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于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结束时任期届满。综合考虑市场信息,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按照规定要求,
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 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邀请招标工作。根据评标结果,同意公司 2024 年度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主审所,分别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公司合并口径及下属部分子公司提供相关境内、境外审计、审阅等服务,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参审所对公司下属部分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总体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492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 54 万元)。
如因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变更导致审计费用的增加或减少,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
《 关 于 变 更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公 告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同意《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下列人员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6 名):
执行董事候选人:刘健先生、黄昊先生。
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朱志龙先生、张英女士、邵亚楼先生、徐一心先生。
1.同意提名刘健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同意提名黄昊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同意提名朱志龙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同意提名张英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同意提名邵亚楼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同意提名徐一心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执行董事的薪酬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公司相关规定确定,非执行董事将不会就担任董事职务向公司收取任何报酬。非独立董事的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上述候选人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会议就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认为以上候选人符合非独立董事任职条件,提交公司董事会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审议。
以上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三、同意《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下列人员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4 名):
杨小雯女士、武常岐先生、陈汉文先生、赵磊先生。
1.同意提名杨小雯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同意提名武常岐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同意提名陈汉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同意提名赵磊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公司董事的薪酬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公司相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确定,在公司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上述候选人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会议就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认为以上候选人符合独立董事任职条件,提交公司董事会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审议。
本次选举独立董事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有关《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同意《关于授权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同意于近期在公司北京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长刘健先生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确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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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健,男,满族,1973年1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注册会计师。自1997年8月至1998年6月在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司工作;自1998年6月至2007年4月先后担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等职;自2007年4月至2007年9月担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主任;自2007年9月至2013年9月担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监、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党委秘书等职;自2013年9月至2020年1月担任财政部巡视员、司长;自2020年1月至2022年7月担任中银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自2020年4月至2021年5月担任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执行总裁、执行董事,自2021年5月至2022年7月担任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总裁;自2021年7月至2022年8月担任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601816.SH)监事会主席;自2022年7月至今担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自2022年8月至今担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自2022年9月至今担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自2022年12月至今担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主任;自2023年8月至2024年2月代行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职责。
刘健先生于 1994 年 7 月于吉林大学国际经济专业取得经济学学
士学位,于 1997 年 7 月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国际金融专业取得经济学硕士学位,于 2004 年 6 月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货币银行专业取得经济学博士学位。
刘健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没有曾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昊,男,汉族,1973 年 7 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自 1999
年 7 月至 2005 年 2 月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历任政策研究处主任科员、
助理调研员、团委书记(兼)等;自 2005 年 2 月至 2020 年 11 月于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历任资本市场部副主任、综合部国家开发银行股权管理处副主任及处主任、证券机构管理部董事总经理、副主任、证券机构管理部/保险机构管理部副主任、直管企业领导小组办
公室/股权管理二部副主任、综合管理部主任;自 2005 年 9 月至 2013
年 1 月担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1211.SH,02611.HK)董
事;自 2012 年 4 月至 2017 年 10 月担任国家开发银行董事、国开金
融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自 2020 年 2 月至 2020 年 12 月担任中国国际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601995.SH, 03908. HK)非执行董事;自 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自 2021 年 5 月
至 2022 年 12 月担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主任;自2021 年 5 月至今担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自 2022年 12 月至今担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副主任;自2024 年 2 月至今担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黄昊先生于 1996 年 7 月获得浙江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于 1999
年 5 月获得清华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于 2011 年 7 月获得中国人民
银行金融研究所经济学博士学位。
黄昊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没有曾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朱志龙,男,汉族,1970 年 1 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自 1992
年 7 月至 1995 年 7 月任上海地矿工程勘察院财务主管;自 1995 年 7
月至 2000 年 8 月任上海市地质矿产局综合经济管理处副主任科员、
会计主管(正科级),计财处副处长;自 2000 年 8 月至 2009 年 3 月
任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资金处(审计处)副处长,审计处处长,
监察室(审计处)主任(处长),纪委副书记;自 2009 年 3 月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