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26-25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10日14:30。
(2)A股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1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公司会议室。
3.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刘健董事长。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319 位,代表股份数16,230,151,3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8170%,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318 位,代表股份数15,839,689,1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2577%;出席本次
会议的 H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 位,代表股份数 390,462,153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94%。
A 股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计 1,315 位,代表股份数 3,009,965,3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20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 席 现 场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7 位 , 代 表 股 份 数
13,007,971,1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9489%。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1,312位,代表股份数3,222,180,2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682%。
4.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位,出席 8 位,朱志龙董事、徐一心董事、
赵磊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出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
决。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议案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是否
编码 名称 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获得
票数 (%) 票数 (%) 票数 (%) 通过
关于选举公 A 股 15,817,864,182 99.8622 19,789,939 0.1250 2,035,070 0.0128
1.00 司董事的议 377,905,570 96.7842 12,556,583 3.2158 0 0.0000
案(方荣义 H 股 是
先生) 合计 16,195,769,752 99.7882 32,346,522 0.1993 2,035,070 0.0125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A 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A 股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关于选举公司董
1.00 事的议案(方荣 2,988,140,319 99.2749 19,789,939 0.6575 2,035,070 0.0676
义先生)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易建胜、刘静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
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股东会决议;
(二)律师法律意见书;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