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166 深市 申万宏源


首页 公告 申万宏源:关于所属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申万宏源:关于所属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3

申万宏源:关于所属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债券代码:112728 债券简称:18申宏01
债券代码:112729 债券简称:18申宏02
债券代码:149393 债券简称:21申宏01
债券代码:149394 债券简称:21申宏02
债券代码:149553 债券简称:21申宏04

债券代码:149578 债券简称:21申宏05    公告编号:临2023-24
债券代码:149579 债券简称:21申宏06
债券代码:149825 债券简称:22申宏01
债券代码:149826 债券简称:22申宏02
债券代码:149898 债券简称:22申宏03
债券代码:149899 债券简称:22申宏04
债券代码:148054 债券简称:22申宏06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所属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相关规定,现将债券发行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有关诉讼事项进展公告如下: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诉翁武游、林永飞、翁雅云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

    1.案件唯一编码:(2020)沪 74 民初 678 号

    2.受理时间:2020 年 3 月 25 日

    3.最新进展知悉时间:2023 年 3 月 27 日

    4.受理机构:上海金融法院

    5.当事人:(1)原告: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 被告一:翁武
游;(3)被告二:林永飞;(4)被告三:翁雅云

  6.案由: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7.诉讼标的:本金9,900万元人民币

  8.案件基本情况:2016 年 6 月,原告与被告一签订了《申万宏源
证券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2018 年 2 月签订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以下统称为《协议》),约定由原告作为融出方,被告一作为融入方,双方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依据《协议》的约定,被告一以其 1,200 万股“摩登大道”(证券代码:002656)作为质押标的股票,向原告融入合计人民币 9,900万元的资金。被告二与原告签署了《保证合同》,对《协议》项下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另外,原告与被告一、被告二还签署了《股票质押担保合同》,约定原告为质权人,被告二以其持有的1,880 万股“摩登大道”作为质押标的股票,对被告一协议项下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被告三作为被告二的配偶,向原告出具了《配偶知情同意函》,书面同意了被告二签署的《保证合同》,并确认被告二的保证义务及于其所有财产。

  2018 年 12 月,被告一未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利息,且到
期未按约定购回,被告二亦未按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担保责任。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

    2021 年 3 月 11 日,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收到一审判决书,
 判决主要内容如下:被告翁武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申 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本金人民币 99,000,000 元及相应利息、违约金; 被告林永飞、翁雅云对被告翁武游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对被告翁武游质押的 1,920 万股“摩登大道”
 股票(证券代码:002656)以及林永飞质押的 280 万股“摩登大道” 股票(证券代码:002656)享有优先受偿权;驳回申万宏源证券有
 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2021 年 6 月 4 日,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
 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法律文书生效告知书》,本案一审判决生效。 因被告未按期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向上海金 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3 年 3 月 27 日,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
 执行裁定书,法院已公开拍卖翁武游持有的 1,920 万股摩登大道时 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656),拍卖成交价人民 币 58,615,600 元。被执行人名下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法终结本次 执行程序。另外,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已按照法院协助执行通知 书要求,变卖林永飞持有的 280 万股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证券代码:002656),变卖价款人民币 7,538,190.01 元。 如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可向 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三、诉讼事项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上述诉讼事项对发行人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二三年四月三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