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2728 债券简称:18 申宏 01
债券代码:112729 债券简称:18 申宏 0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
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发行人”或者“公司”)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8 申宏 01、18 申宏 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将债券发行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有关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1.案件唯一编码:(2021)沪74民初168号
2.受理时间:2021年1月12日
3.最新进展知悉时间:2023年1月19日
4.受理机构:上海金融法院
5.当事人:(1)原告: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2)被告:张留洋
6.案由:融资融券交易纠纷
7.诉讼标的:本金8,540.08万元人民币
8.案件基本情况:
2020年6月18日,申万宏源证券与张留洋签订《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融资融券合同》。张留洋开展融资购买股票业务期间,因张留洋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申万宏源证券根据合同约定,向张留洋发出提醒,要求对方补足担保物或了结部分融资交易,使维持担保比例至警戒线以上。因张留洋没有采取
有效措施提高维持担保比例,满足合同强制平仓约定,2020年12月7日起,被告的信用账户被强制平仓,2020年 12月15日强平成交后,被告尚欠融资本金85,400,805.71元未还。经催讨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万宏源证券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融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2021年9月6日,申万宏源证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支持申万宏源证券诉讼请求。一审判决生效后,张留洋未履行支付义务,申万宏源证券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9.案件最新进展情况
近日,申万宏源证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执行裁定书,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张留洋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续申万宏源证券发现张留洋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二、诉讼事项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上述诉讼事项对发行人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华泰联合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上述各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执业行为准则》、上述各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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