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 149393.SZ 债券简称: 21 申宏 01
149394.SZ 21 申宏 02
149553.SZ 21 申宏 04
149578.SZ 21 申宏 05
149579.SZ 21 申宏 06
149825.SZ 22 申宏 01
149826.SZ 22 申宏 02
149898.SZ 22 申宏 03
149899.SZ 22 申宏 04
148054.SZ 22 申宏 06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
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作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简称:21 申宏 01,债券代码:149393.SZ;品种二简称:21 申宏 02,债券代码:149394.SZ)、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 种二)(简称:21 申宏 04,债券代码:149553.SZ)、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简称:21申宏05,债 券代码:149578.SZ;品种二简称:21 申宏 06,债券代码:149579.SZ)、申万宏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简 称:22申宏01,债券代码:149825.SZ;品种二简称:22申宏02,债券代码:149826.SZ)、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 种一简称:22申宏03,债券代码:149898.SZ;品种二简称:22申宏04,债券代码: 149899.SZ)及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三期)(品种二)(简称:22申宏06,债券代码:148054.SZ)的受托管理人, 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 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21 申宏
01”、“21 申宏 02”、“21 申宏 04”、“21 申宏 05”、“21 申宏 06”、
“22 申宏 01”、“22 申宏 02”、“22 申宏 03”、“22 申宏 04”、“22
申宏 06”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21 申宏 01”、“21 申宏
02”、“21 申宏 04”、“21 申宏 05”、“21 申宏 06”、“22 申宏 01”、
“22 申宏 02”、“22 申宏 03”、“22 申宏 04”、“22 申宏 06”之重大事
项报告如下:
根据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披露的《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公告》,经与发行人沟通,现将债券发行人所属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公告如下: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申万宏源证券(代表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之申万宏源 15 号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诉明泰汇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合同纠纷案
1.本次案件唯一编码:(2022)沪 74 民初 1624 号
2.当事人:(1)原告: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代表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之申万宏源 15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2)被告:明泰汇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汇金”)
3.受理时间:2022 年 5 月 6 日
4.最新进展知悉时间:2022 年 11 月 24 日
5.诉讼标的:本金 430,000,000 元人民币
6.案由: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7.受理机构:上海金融法院
8.案件基本情况:
2019 年 12 月,申万宏源证券代表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之申万宏源 15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与明泰汇金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其后又签订两份《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以下简称为“《协议》”),约定明泰汇金以其持有的 9,000 万股“天融信”(证券代码:002212)作为质押标的股票,向资产管理计划融入合计人民币 73,000 万元的资金。2020年对上述交易合约进行了多次延期。期间,明泰汇金对质押股票多次进行了提前购回。2021 年 3 月,因质押股票被司法冻结,向明泰汇金发出提前购回通知。后明泰汇金未按通知要求提前购回,构成违约。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万宏源证券代表资产管理计划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明泰汇金支
付未偿还本金人民币 43,000 万元及相关利息、违约金等。
9.案件最新进展情况:
2022 年 11 月 24 日,申万宏源证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一审判决书,支持
申万宏源证券全部诉讼请求,主要判决内容如下:(1)被告明泰汇金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万宏源证券支付本金 430,000,000 元及相关利息、违约金;(2)申万宏源证券对明泰汇金出质的股票享有优先受偿权。
(二)申万宏源证券诉明泰汇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合同纠纷案
1.本次案件唯一编码:(2022)沪 74 民初 1625 号
2.当事人:(1)原告: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被告:明泰汇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3.受理时间:2022 年 5 月 6 日
4.最新进展知悉时间:2022 年 11 月 24 日
5 诉讼标的:本金 125,000,000 元人民币
6.案由: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7.受理机构:上海金融法院
8.案件基本情况:
2017 年 3 月,申万宏源证券与明泰汇金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协议》,其后又签订一份《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以下简称为“《协议》”),约定明泰汇金以其持有的 3,800 万股“天融信”(证券代码:002212)作为质押标的股票,向申万宏源证券融入合计人民币32,000万元的资金。2020年 12 月,申万宏源证券对上述交易合约进行了延期。期间,明泰汇金多次进行补充质押,并对质押股票进行了多次提前购回。2021 年 3 月,申万宏源证券因质押股票被司法冻结,向明泰汇金发出提前购回通知。后明泰汇金未按通知要求提前购回,构成违约。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万宏源证券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明泰汇金向申万宏源证券支付未偿还本金人民币12,500 万元及相关利息、违约金等。
9.案件最新进展情况:
2022 年 11 月 24 日,申万宏源证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一审判决书,支持
申万宏源证券全部诉讼请求,主要判决内容如下:(1)被告明泰汇金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万宏源证券支付本金 125,000,000 元及相关利息、违约金;(2)申万宏源证券对明泰汇金出质的股票享有优先受偿权。
二、诉讼事项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上述诉讼事项进展对发行人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财信证券作为“21 申宏 01”、“21 申宏 02”、“21 申宏 04”、“21 申
宏 05”、“21 申宏 06”、“22 申宏 01”、“22 申宏 02”、“22 申宏 03”、
“22 申宏 04”、“22 申宏 06”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财信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二条、第十八条要求及“21
申宏 01”、“21 申宏 02”、“21 申宏 04”、“21 申宏 05”、“21 申宏 06”、
“22 申宏 01”、“22 申宏 02”、“22 申宏 03”、“22 申宏 04”、“22 申
宏 06”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财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21 申宏 01”、“21 申宏 02”、“21 申宏 04”、
“21 申宏 05”、“21 申宏 06”、“22 申宏 01”、“22 申宏 02”、“22 申宏 03”、“22
申宏 04”、“22 申宏 06”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
按照“21 申宏 01”、“21 申宏 02”、“21 申宏 04”、“21 申宏 05”、“21
申宏 06”、“22 申宏 01”、“22 申宏 02”、“22 申宏 03”、“22 申宏 04”、“22
申宏 06”之《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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