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 2020-86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拟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
并变更经营范围等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日,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并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通过了拟设立全资资产管理子公司等相关事项。
一、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确保公司战略落地,优化收入结构,推进资产管理业务转型发展,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拟设立全资资产管理子公司,具体如下:
1.申万宏源证券拟设立全资资产管理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资产管理子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开展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以及监管机构允许开展的其他业务(具体业务范围以监管机构和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申万宏源证券对拟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投资总额不超过 25亿元人民币。
3.申万宏源证券对拟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提供不超过42亿元人民币的净资本担保。
4.申万宏源证券总部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由资产管理子公司承继,
申万宏源证券总部不再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5.修改《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章程》关于经营范围的相关条款。
6.授权申万宏源证券经营层全权办理资产管理子公司的筹备、报批以及设立等相关事宜;全权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与公司章程修订相关的核准、备案(包括根据证监会意见对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内容的文字表述作相应调整)、工商变更及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换发等相关事宜。
(二)履行的内部程序
上述事项经申万宏源证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提交股东批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和相关授权制度,此事项不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投资设立的资产管理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住所地:上海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0万元
出 资 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具体业务范围以监管机构和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二)拟设立的资管理子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设立的全资资产管理子公司。
三、为拟设立的资产管理子公司提供净资本担保事项的相关情况
为满足资管子公司未来发展,留有适当空间,申万宏源证券拟对设立的资产管理子公司提供不超过42亿元人民币的净资本担保。
本次担保实施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66,279.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8%,逾期担保累计金额0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为0万元。
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486,279.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3%,逾期担保累计金额0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为0万元。
四、申万宏源证券经营范围变更及修改其章程事项的相关情况
申万宏源证券设立全资资产管理子公司,原总部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由资产管理子公司承继,总部不再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申万宏源证券拟变更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其《公司章程》。
(一)经营范围的变更事项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现有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以上各项业务限新疆、甘肃、陕西、宁夏、青海、西藏以外区域),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承销与保荐(限除可转换债券以外的各类债券品种),证券自营(除服务新疆、甘肃、陕西、宁夏、青海、西藏区域证券经纪业务客户的证券自营外),股票期权做市,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国家有关管理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拟变更的经营范围事项:减去“证券资产管理”。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变更后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
中间介绍业务(以上各项业务限新疆、甘肃、陕西、宁夏、青海、西藏以外区域),证券承销与保荐(限除可转换债券以外的各类债券品种),证券自营(除服务新疆、甘肃、陕西、宁夏、青海、西藏区域证券经纪业务客户的证券自营外),股票期权做市,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国家有关管理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二)公司章程的修改事项
根据上述经营范围的变更,拟对《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修改如下:
修改前《公司章程》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以上各项业务限新疆、甘肃、陕西、宁夏、青海、西藏以外区域),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承销与保荐(限除可转换债券以外的各类债券品种),证券自营(除服务新疆、甘肃、陕西、宁夏、青海、西藏区域证券经纪业务客户的证券自营外),股票期权做市,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国家有关管理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修改后《公司章程》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以上各项业务限新疆、甘肃、陕西、宁夏、青海、西藏以外区域),证券承销与保荐(限除可转换债券以外的各类债券品种),证券自营(除服务新疆、甘肃、陕西、宁夏、青海、西藏区域证券经纪业务客户的证券自营外),股票期权做市,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国家有关管理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上述调整公司业务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已经申万宏源证券董事会审议并报申万宏源证券股东批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中国证监会提出修改意见的,由申万宏源证券经营层根据意见对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内容的文字表述作相应调整。
五、本次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申万宏源证券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有利于聚焦主动管理,提升市场竞争力,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业务运作效率,发挥公司资管业务的协同优势,拓宽业务开展的深度和广度,提高客户服务能力。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相关事项尚需监管机构和登记机关核准。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