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22-008 号
证券代码:112805 证券简称:18 中联 01
证券代码:112927 证券简称:19 中联 01
证券代码:149054 证券简称:20 中联 01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
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 10:00 在长沙市银盆南路 361
号中联科技园第十一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公司董事詹纯新先生、贺柳先生、独立董事刘桂良女士以现场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赵令欢先生、独立董事黎建强先生、赵嵩正先生、杨昌伯先生以电话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兼 CEO 詹纯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主
席王明华先生、监事何建明先生、职工监事刘小平先生、副总裁杜毅刚女士、董事会秘书杨笃志先生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 CEO 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 A 股 2021 年年
度报告》之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及第七节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 A 股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 A 股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5、审议通过了《公司 H 股 2021 年年度报告》
(1)《公司 H 股 2021 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授权董事长对公司 H 股 2021 年年度报告作进一步修订及
签署,并决定具体公告时间。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 H 股 2021 年度初步业绩公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计,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母公司)共实现净
利 润 为 4,602,400,506.14 元 , 期 末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16,802,241,183.92 元。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拟订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8、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1 年度资产核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此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资产
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9、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此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10、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 2021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
1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1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0)。
1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14、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授权董事长签署所有相关融资文件的议案》
批准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办理融资业务,总授信规模不超过 1500 亿元,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工程机械按揭、供应链融资、债券投资、信用证、保函等相关业务;并授权董事长詹纯新先生代表本公司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授信合同及融资业务相关文件,切分本公司授信额度给下属分、子公司使用等事项。该委托无转委托权。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5、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按揭、融资租赁和买方信贷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授权公司继续开展银行按揭和融资租赁销售业务、买方信贷销售业务,并为银行按揭销售、融资租赁及买方信贷销售业务提供回购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70亿元,每笔担保期限与相关业务贷款年限一致。该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为按揭、融资
租赁和买方信贷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16、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批准及授权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开展保兑仓业务的议案》
授权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 4000 万元、
为期不超过 6 个月的保兑仓业务。授权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管理层代表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签署上述保兑仓业务相关合作协议。该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批准及授权中
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开展保兑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17、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批准及授权中联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下游客户金融业务并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批准及授权中联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下游客户金融业务并对外提供担保,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 8 亿元、为期不超过 36 个月。授权中联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代表中联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上述金融业务相关合作协议。该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批准及授权中
联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下游客户金融业务并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18、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对公司的控股公司中联重科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中联重科金融(香港)公司、中联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49家子/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97亿元的担保。具体实施时,公司可视情况决定由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为上述49家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可根据与金融机构的协商签订相关担保合同,并予以披露。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之人士在同时满足
以下条件时,将可用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
(一)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二)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三)在调剂发生时被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外主体的,仅能从合并报表外的其他被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四)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五)上市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或者其他主体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对控股公司担
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19、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授权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20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委托理财(含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公募基金)等投资理财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单笔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