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112805 证券简称:18中联01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促进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二十七条的授权,综合考虑公司的股价走势及财务状况,公司于2019年5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A股的方案》,公司拟使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在回购股份实施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以及《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施回购股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自2019年5月17日首次实施回购开始,截至2019年6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90,449,924股,占公司截至2019年6月20日总股本(7,830,012,092股)的4.99%【占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7,808,999,070股)的5.00%】,最高成交价为6.2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0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144,813,074.51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与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A股的方案》不存在差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股份数量390,449,924股与《关于回购公司A股的方案》披露的回购上限390,449,952股的差额,系回购交易申报以“1手”为单位形成)
二、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9,345,665.1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820,119.48万元,流动资产为7,036,891.28万元。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29%、5.61%和3.05%。公司现金流良好,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将企业、员工、股东利益统一,有利于企业长期健康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并进一步提升公司价值,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仍无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核实,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2019年5月18日)至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前一日(2019年6月28日),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股票期权行权的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行权时间 行权数量(股) 行权价格
(每股A股人民币)
何建明 监事 2019年6月26日 808,785 4.37
熊焰明 副总裁 2019年6月26日 1,039,867 4.37
孙昌军 副总裁 2019年6月26日 808,785 4.37
郭学红 副总裁 2019年6月26日 880,998 4.37
付玲 副总裁 2019年6月26日 852,113 4.37
杜毅刚 副总裁 2019年6月26日 924,326 4.37
王永祥 助理总裁 2019年6月26日 560,000 4.37
罗凯 助理总裁 2019年6月26日 560,000 4.37
田兵 助理总裁 2019年6月26日 560,000 4.37
唐少芳 助理总裁 2019年6月26日 400,000 4.37
申柯 投资总监 2019年6月26日 895,441 4.37
除此以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且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四、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390,449,924股,占公司截至2019年6月20日总股本(7,830,012,092股)的4.99%【占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7,808,999,070股)的5.00%】,该等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总股本未因回购事项发生变化。
五、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亦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按照《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5月17日)前五个交易日(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5月16日期间五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为364,986,540股。根据《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公司每五个交易日(2019年5月17日至2019年6月28日期间)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91,206,726股,未超过364,986,540股的25%(即91,246,635股)。符合《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
3、公司按照《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1)开盘集合竞价;(2)收盘前半小时内。公司回购股份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回购价格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
4、本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此期间已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截至本公告日相关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制定与实施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