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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重科:2016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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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7-037 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 A 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面向公司 A 股股东,公司 H 股股东的利润分配方
案另行实施。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7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于 2017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以公司总股本7,664,132,250股为基数,向全体A股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H股股东分配方案另行实施)。
2、2016年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实施A
股股份回购方案发生变化:截至回购期限结束日(即2017年6月28
日),公司累计回购A股38,845,086股, 并于2017年7月7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公司股份总额变更为7,625,287,164股(详见公司公告2017-035号: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 本次实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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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的分配比例
未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分配比
例保持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的时间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两个月之内。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7,625,287,164
股(其中 A 股 6,237,080,078 股、H 股 1,388,207,086 股)为基数,
向全体 A 股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 元(含税,H 股股
东分配方案另行实施)。
公司股本总额因实施 A 股股份回购方案发生变化,本次利润分
配方案按照最新股本总额 7,625,287,164 股实施。
2、含税及扣税情况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有关文件规定,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
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
股派1.5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
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
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 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
地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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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A股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 A 股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8 月 24 日,A 股除息
日为 2017 年 8 月 25 日。
四、A股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 2017 年 8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全体股东。
五、A 股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红利将
于2017年8月25日通过A股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54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08*****263  长沙合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3  08*****041  佳卓集团有限公司(GOOD  EXCEL  GROUP  LIMITED)
4  08*****125  智真国际有限公司
5  08*****262  长沙一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3、若 A 股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
商处领取。
六、其他事项
公司H股权益分派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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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实施。
七、咨询机构  :本公司董秘办公室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银盆南路 361 号
咨询联系人:郭慆、胡昊
咨询电话:0731-88788432
咨询传真:0731-85651157
八、备查文件
1、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3、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