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157 深市 中联重科


首页 公告 中联重科: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联重科: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2-03-16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2-004 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于 2012 年 3 月 15 日 9:00 在长沙市银盆南路 361 号中联科技

园第十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 7 名,公司监

事会主席曹永刚先生、监事刘驰先生、职工监事罗安平先生、高级总

裁张建国先生、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洪晓明女士、董事会秘书申柯先

生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詹纯新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就《公司 A 股 2011 年年

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H 股 2011 年年度报告》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并

形成如下决议:

    1、《公司 2011 年度 CE0 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公司 201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关于聘请 2012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的议案》

 (1)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2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聘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2 年度国际核数师

                                 1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授权管理层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确定的原则决定具体报酬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公司 2011 年度中国审计报告及国际核数师报告》

   (1)2011 年度中国审计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2011 年度国际核数师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公司 201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公司 201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计,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母公司)共实现净利润

7,504,367,301.41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750,436,730.14 元,加期初未

分配利润 5,134,472,409.26 元,扣除实施 2010 年度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

1,541,190,810,10 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0,347,212,170.43 元。

公司拟以总股本 7,705,954,0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如下分配预案: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5 元(含税)。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詹纯新或其授权人在公司报请核准公司章

程过程中,根据监管机构提出的修改要求,对公司章程作其认为必须且适当

的相应修改,及办理一切手续。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8、《公司 A 股 201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9、《公司 H 股 2011 年年度报告》

  (1)《公司 H 股 2011 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授权董事长对公司 H 股 2011 年年度报告作进一步修订及签署,并

决定具体公告时间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0、《公司 H 股 2011 年度初步业绩公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1、《公司 2011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2、《公司 201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3、《公司关于授权中联重科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

融资的议案》

    授权该公司拥有向有关金融机构办理基于租赁合同的融资、获得

本有效期内新增不超过 160 亿元额度的权力,并同意在该融资额度

下出具对设备的回购承诺,并对租赁公司在合作过程中未恰当履行合

同要求的职责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该授权有效期为自 2012 年 5 月 1 日至 2013 年 4 月 30 日止。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4、《公司关于授权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

融资的议案》

    授权该公司拥有向有关金融机构办理基于租赁合同的融资、获得
                                  3
本有效期内新增不超过 240 亿元额度的权力,并同意在该融资额度

下出具对设备的回购承诺,并对租赁公司在合作过程中未恰当履行合

同要求的职责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该授权有效期为自 2012 年 5 月 1 日至 2013 年 4 月 30 日止。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5、《公司关于向有关银行申请信用(授信)及融资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向有关银行申请信用(授信)及融资业务,总规模不超过

1700 亿元,包括:流动资金贷款、按揭业务、融资租赁、各类保函

等银行相关业务。并授权本公司董事长詹纯新先生代表本公司与有关

银行签署相关开户文件、预留印鉴,签订信用(授信)及融资业务相

关文件。该委托无转委托权。本委托有效期自 2012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13 年 4 月 30 日止。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6、《公司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对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联重科(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中联重科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

民币 40 亿元的担保。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7、《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8、《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9、《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
   20、《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1、《关于制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2、《关于公司发行新股一般性授权议案》

    (1)    在遵守(3)及(4)段的条件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公司法》及上市地有关监管规定(不时修订),一般及无

条件授权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行使

本公司的一切权力,在「有关期间」内配发、发行及处理新股,及决

定配发及发行新股的条款及条件,包括以下条款:

    a 拟发行的新股的类别及数目;

    b 新股的定价方式和/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

    c 开始及结束发行的日期;

    d 向现有股东发行的新股的类别及数目;及

    e 作出或授予可能需要行使该等权力的建议、协议及购股选择

    权。

    (2)    (1)段所述的批准将授权本公司董事会于「有关期间」内作

出或授予需要或可能需要于「有关期间」结束后行使该等权力的建议、

协议及购股选择权。

    (3)    除了另行根据供股(定义见下文)或购买本公司股份之权

利之任何购买权计划或类似安排而发行之股份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

(1)段所述授权批准有条件或无条件配发及发行(不论是否根据购股

选择权或以其它方式配发及发行)的内资股新股和境外上市外资新股

的面值总额各自不得超过于通过本议案的日期本公司已发行的内资
                                 5
股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百分之二十。

    (4) 在根据上文(1)段行使权力时,本公司董事会必须:a)遵守

中国《公司法》、本公司上市地监管有关规定(不时修订)及 b)取得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其它有关的中国政府部门的批准。

    (5)    就本决议而言:

   「有关期间」指本决议案通过之日起至下列三者中较早的日期止

的期间:

   a 本决议案获通过之日后十二个月;

   b 本公司下届股东年会结束时;及

   c 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回或修订本决议案所述

   授权之日。

    「供股」指本公司所有股东(任何居住于法律上不容许本公司向

该股东提出该等配发股票的建议的股东除外)及(在适当的情况下)

有资格获配发本公司股份之其它股本证券持有人按其现时所持有的

股份或其它股本证券的比例(唯无需顾及碎股权利)配发或发行本公

司的股份或其它将会或可能需要股份配发和发行的证券。

    (6)    在中国有关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及根据中国《公司法》,授权

董事会于根据上文(1)段行使权力时将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至所需

的数额。

    (7)    授权董事会在不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地监管规

定和公司章程的情况下,为完成配发、发行及上市新股签署必要文件、

办理必要手续、采取其它必要的行动。

    (8)    在中国有关部门批准的前提下,授权董事会在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