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24-018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16,992,179.94元,提取盈余公积1,699,217.99元,分派股利33,211,123.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95,479,016.90 元,2023 年末公司新老股东可分配利润为77,560,855.85 元(其中未分配利润 3,180,594.37 元归上市前老股东享有)。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3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总股本 332,026,23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
不送红股。
2、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3 年度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32,026,23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转增股本 132,810,492 股,转增后总股本为 464,836,722 股(以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股份登记结果为准)。
二、2023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3 年度盈利状况和实际情况,不存在转增金额超过 2023 年期末资本公积金
中股本溢价余额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3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要求,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第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