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4-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免于发出要约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
1、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成股份”)间接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集团”)将其直接持有子公司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成集团”)的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用技术集团”),导致通用技术集团间接持有公司 39.79%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无偿划转”)。
2、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中成集团作为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通用技术集团将成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3、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4 日披露了《中成进出口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筹划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29),国投集团正在开展公司控制权变更事宜;
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披露了《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间接控股股东签署〈股权无偿划转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国投集团于 6 月 14 日与通用技术集团签署《关于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将中成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100%股权无偿划转至通用技术集团。
4、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本次收购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一、本次无偿划转的基本情况
本次无偿划转系通用技术集团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受让国投集团直接持有的中成集团 100%股权,继而通过中成集团间接持有公司 134,252,13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79%,成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一)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 30%”。
因此,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本次无偿划转前,公司控股股东为中成集团,国投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国投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具体股权结构图如下: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中成集团,间接控股股东变更为通用技术集团,通用技术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具体股权结构图如下: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收购人结合本次收购的进展情况编制了收购报告书摘要,详情请查阅公司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本次无偿划转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