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2-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
以及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4 月 22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以及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调整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费用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完成了对新加坡亚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德公司”)的收购,亚德公司纳入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审计工作范围增加,原审计费用无法满足审计工作要求。鉴于以上情况,拟调整增加 2021 年度审计费用30 万元,其中:2021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费用由 50 万元调增
至 7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由 20 万元调增至 30 万元。
二、拟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根据国资委相关规定和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聘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拟续聘中兴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财务决算审计费用为 7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
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中兴华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二)人员信息
中兴华所首席合伙人李尊农,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14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79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49 人。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克东,于 2008 年12 月 9 日取得执业证书,2010 年底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的上市公司包括: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
限公司、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永华, 2000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21 年,至今参与过 IPO 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武晓景,2003 年开始从事审
计工作,于 2005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在本
所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8 年,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 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组全部人员具有独立性,无诚信不良情况。
(三)业务规模
中兴华所 2020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152,351.00 万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33,493.0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5,715.93 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80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与服务;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8,386.30 万元。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3,489.26 万元,购买的职
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因为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 2011-2013 年财务情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对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袁长胜、夏宝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兴华所、江苏石塔律师事务所等提起诉讼。 2021年 6 月 28 日,经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2019)苏1003 民初 969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裁定,中兴华所无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不服判
决,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向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
上诉 。2022 年 3 月 15 日,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五)执业信息
中兴华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克东、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永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武晓景均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证券业务多年,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六)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中兴华所 20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
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所的独立性、执业情况、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调研,并对其相关资质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调整2021 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调整增加 2021 年度审计费用 30 万元;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2 年度审计费用为 70 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人民币。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中兴华所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财务决算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有利于保障和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调整 2021 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调整增加
2021 年度审计费用 30 万元;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2 年度
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2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费用为 7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以及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调整 2021 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调整增加 2021 年度审计费用 30 万元;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2 年度审计费用为7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会计师相关证件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