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20-018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4月24日(星期五)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24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2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533号深圳直升机场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杨威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0 人,代表股份
236,351,8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97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234,514,4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8.694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837,345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32%。
2.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
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9 人,代表股份 2,232,3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39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837,3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具体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6,144,6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3%;反对
20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60%;弃权 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5,1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7183%;反对
20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070%;弃权 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47%。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6,144,6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3%;反对
20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60%;弃权 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5,1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7183%;反对
20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070%;弃权 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47%。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6,144,6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3%;反对
20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60%;弃权 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5,1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7183%;反对
20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070%;弃权 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47%。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6,144,6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3%;反对
20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60%;弃权 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5,1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7183%;反对
20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070%;弃权 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47%。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6,144,6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3%;反对
20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60%;弃权 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5,1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7183%;反对
20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070%;弃权 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47%。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6,144,6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3%;反对
20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60%;弃权 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5,1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7183%;反对
20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070%;弃权 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47%。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
因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与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因此本议案所述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中海直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持股数为 234,119,474 股)。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5,1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7183%;反对
20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1070%;弃权 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5,1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7183%;反对
20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070%;弃权 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47%。
(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6,144,6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3%;反对
20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60%;弃权 3,9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5,1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7183%;反对
20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070%;弃权 3,9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47%。
(九)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6,144,6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3%;反对
20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60%;弃权 3,9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5,1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7183%;反对
20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070%;弃权 3,9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47%。
(十)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1 选举杨威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股) 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全体股东 236,142,419 99.91%
中小股东 2,022,945 90.62%
表决结果 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2 选举闫卫红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股) 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全体股东 236,142,419 99.91%
中小股东 2,022,945 90.62%
表决结果 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3 选举卢峰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股) 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全体股东 236,142,419 99.91%
中小股东 2,022,945 90.62%
表决结果 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4 选举王鹏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