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深圳市高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
司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3-7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23 年 12 月 1 日,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深圳市高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天健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地产集团”)与深圳市高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区投资发展集团”)及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福保集团”)成立合资公司。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相关情况
(一)深圳市高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坪山大道 2009号城投芯时代大厦 501
3.法定代表人:谢涛
4.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MGNF4B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住房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技术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酒店管理;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融资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创业空间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咨询;物业管理;接受政府委托从事保障性住房运营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东情况: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 60%股份,深
圳市坪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40%股份,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8.失信被执行人情况:高新区投资发展集团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二)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2.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红棉道 6 号万乘综合仓库四层 11#
3.法定代表人:谢涛
4.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384581M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和专卖商品);物业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创业空间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东情况: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份,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8.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深福保集团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三、合资公司《关于坪山区碧岭街道宗地号 G11330-8045 地块合作开发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方:天健地产集团、高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深福保集团
(二)合资公司名称:深圳市高新健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
(四)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工程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设计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停车场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房地产咨询;物业管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五)出资安排:高新区投资发展集团认缴出资额人民币281.25万元,占比56.25%;天健地产集团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56.25万元,占比 31.25%;深福保集团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62.5 万元,占比 12.50%。
(六)人员安排:项目公司设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高新区投资发展集团委派董事 3 名(含董事长),天健地产集团委派董事 1 名,深福保集团委派董事 1 名;天健地产集团委派
监事 1 名,深福保集团委派监事 1 名;项目公司日常管理经营实行总经理负责制,高新区投资发展集团委派项目公司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天健地产集团委派 1 名副总经理。
(七)其他事项:项目公司的财务报表并入高新区投资发展集团的财务报表。
(八)协议生效:本协议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生效后对三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合资公司主要是为了共同开发深圳市坪山区G11330-8045 地块。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