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签约公告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19-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合同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一、合同签署概况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市政总公司”、“承包人”)于2019年1月17日被确定为“2019年龙岗区深圳河流域消除黑臭及河流水质保障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中标单位。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4日及1月18日披露的公告。
近日,市政总公司与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水务建管中心”)签署了《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单价)合同》,签约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61,002.513万元。
二、合同当事人
(一)发包人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307MB2C73511M
类型:事业单位
法定代表人:吕镇江
注册资本:50万元
登记机关:深圳市龙岗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岗中心城白灰围一路1号区环境监测大楼408室
机构职能: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政府投资的水务工程项目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以及原区水务技术中心工作。
关联关系说明:水务建管中心不是本公司关联法人。
类似交易情况:本公司2016年-2018年向水务建管中心提供施工劳务的金额均为0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重为0%。
履约能力分析:水务建管中心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二)承包人
企业名称: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903971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袁立群
注册资本:100,800万元
成立日期:1983年10月8日
登记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街道和平东路港之龙科技园科技孵化中心6楼D、G区
经营范围:资质证书范围内市政工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公路路基、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机电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环保工程施工等。
关联关系说明:市政总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合同主要内容
发包人为实施2019年龙岗区深圳河流域消除黑臭及河流水质保障工程,已接受承包人对该项目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达成如下协议:
1、为实现2019年龙岗区深圳河流域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主要河道交接断面水质基本稳定达标,确保2019年实现正本清源、雨污分流管网“两个全覆盖”,承包人负责完成区治水提质办下达的2019年深圳河流域(龙岗片区)消除黑臭及河流水质保障工程任务书所包括的工程任务。具体施工内容以经施工图审查的施工图纸为准。
2、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61,002.513万元。
3、工程质量符合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4、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5、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6、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334日历天。
7、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且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各自的义务后失效。
8、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市政总公司成立以来独立中标的最大项目,是公司拓展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取得的又一重大进展,表明公司市场竞争能力显著提升。本合同的签署及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发挥在城市建设、水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的优势,积累在工程组织及技术等方面的实践经验,对公司未来经营和市场拓展具有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受工程施工周期、原材料涨价、安全生产等因素影响而存在风险。
六、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本合同的履行情况。
七、备查文件
《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单价)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