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深天健 公告编号:2011-22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变更或否决提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1 年 9 月 22 日(星期四)上午 10: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证券大厦 23 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辛杰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66,108,7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6.38%。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及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律师张荣富、吴小青列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0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内容详见 2011 年 8 月 9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66,108,7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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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惠州仲恺项目的议案》
内容详见 2011 年 9 月 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66,108,7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荣富 吴小青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
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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