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0-041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0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6 月 30 日
(二)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13,341 万元–15,341 万元 盈利:30,779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651 元/股–0.0748 元/股 盈利:0.1501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旅客吞吐量和起降架次下降较多, 营业收入大幅减少,毛利率降低。
为共同应对疫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制定包括免除公司及所属企业(含
快件中心)持有物业自 2020 年 2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租金与管理费、缓解客
户现金流压力等一体化扶持措施,切实减轻租户经营压力,与客户共渡难关,助力 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按照民航函[2020]145 号《民航局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有关支持政策的通
知》,公司免收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执行重大运输飞行任务的航空性业务收 费和地面服务收费;起降费收费标准基准价降低 10%,免收停场费。上述降费政策自
2020 年 1 月 23 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公司制定一系列收费优惠扶持政策:疫情期间在深圳机场运营的国内外航空公
司从 2020 年 1 月 24 日至疫情结束,对航空公司执行运输援助湖北医疗队的深圳前
往湖北客运航班免收航空性业务收费,由深圳机场提供地面代理服务的上述航班,免收地面代理服务费;对航空公司执行运输疫情防控物资的深圳前往湖北全货机航班,按运输的防疫物资占该航班所运货邮量实际比例减免相同比例的航空性业务收费、地面代理服务费与货站处理费。
2020 年第二季度,随着国内疫情逐渐得到控制,公司旅客吞吐量和起降架次有
所回升,经营业绩较一季度有所好转,但第二季度尚无法弥补亏损。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测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0 年
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