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获准公告
本公司于2000年4月6日召开的199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的配股方案,已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监管办公室深证办发字[2000]97号文初审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109号文核准。
本公司《配股说明书》近期将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配股说明书》是本次配股的法律文件,股东在作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应首先详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配股方案概要:
1.配售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2.配售股票面值:每股人民币1元
3.配售价格:每股人民币12元
4.配售比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5,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2股。
5.配售数量:
本次共计可配售股份为9,000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股东可配6000万股,承诺用资产认购1,989万股,其余放弃。社会公众股股东可配3000万股。本次配股实际配售数量为4,989万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