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A 公告编号:2004-004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配股方案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
字[2003]127号文核准,《配股说明书》已于2004年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配股说明书摘要》同时在《中国证券报》和《证
券时报》上进行了公告。为方便广大投资者,现将本次配股方案提示如下:
1、配售比例和发行数量:公司本次配股以公司2001年度末总股本58,500万股为基数,
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配售,应配售股份为17,550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应配售13,800
万股,已书面承诺放弃应配售部分,放弃的配股权不进行转让;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3,750
万股,本次配股实际配售数额为3,750万股。
2、配售价格:19.62元/股。
3、配售对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社会公众股股东。
4、股权登记日:2004年1月15日(星期四)。
除权基准日:2004年1月16日(星期五)。
5、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配股缴款起始日为2004年1月16日(星期五),截止日为2004年2月10日(星期二)
。社会公众股股东逾期不缴款的,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6、缴款地点:
社会公众股股东可在本次配股缴款期内持有效证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营业
柜台办理缴款手续。
7、认购缴款方式:
(1)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本次配股时,填写“盐田A1配”(配股代码"080088")买入
单,认购价格19.62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乘以配售
比例(每10股配3股)。
(2)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配股部分由承销团按承销协议包销。
8、本次配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获配股份流通部分的上市日期,公司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Ο四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