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22-09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星期五)以书面、电子邮
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星期二)上午 9:30 在
华侨城集团办公大楼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 7 人,实到 7 人。会议由段先念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按会议议程逐项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具体详见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2-10);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全文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拟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
本 8,201,793,915 股 剔 除 已 回 购 164,035,862 股 后 的
8,037,758,05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803,775,805 元。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
五、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六、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公司 2022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2 年与各主要关联方预计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性交易总额为人民币 150,000 万元。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关于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
七、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2023 年度拟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2-2023 年度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75 亿元(包括银行、信托、融资租赁等融资
方式)。
八、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2023 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2-2023 年度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400亿元的委托贷款额度,借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同期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率。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公司 2022-2023 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公告》(2022-13)。
九、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 2022-2023 年度拟为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于 2022-2023 年度为参控股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 409.87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在不超过上述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参股子公司之间的互相担保金额进行调剂,亦可对新成立、新收购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2-2023 年度对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
十、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2023 年度拟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2023 年度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6.99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02%。对参股公司提供的借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公司实际融资利率。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关于2022-2023 年度拟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
十一、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2-2023 年度拟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2-2023 年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符合条件的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权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行决策。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关于2022-2023 年度拟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6)。
十二、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 2021 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股东大会规则>的议案》。
《 股 东 大 会 规 则 修 订 对 照 表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会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责任保险方案为:责任限额为每年 8,500 万元-20,000 万元
(人民币);保险费总额每年不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该购买方案将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范围内授权公司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以及在今后每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如超出上述授权范围,将另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因投保对象涉及全体董事,各位董事均回避了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高管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十七、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2 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的议案》。
十八、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深
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对海南华侨城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关于增资海南华侨城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
2022-17)。
其中,第六、八、十八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段先念、刘凤喜、王晓雯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第一、二、三、四、六、七、八、九、十、十一、十四、十五项等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还听取了《关于确定公司 2022 年经营考核指标的报告》《公司 2022 年投资计划的报告》《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