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21-67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星期二)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
发出。会议于 10 月 22 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 7 人,实到 7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
三季度报告》。
全文详见《公司 2021 年三季度报告全文》(2021-68)。
二、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同意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期限、发行方式、发
行对象、募集资金用途、拟上市交易场所、偿债保障措施、决议的有效期的安排。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开发行债券的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9)。
五、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70)。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