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20-43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 1%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元/股,回购数量不超过24,608万股,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0年3月21日披露了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1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0年5月1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2,025,086股,占公司截止2020年5月11日总股本的1%,最高成交价为6.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3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约5.26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后续将依据公司的股份回购方案,继续推动实施股份回购计划,进一步稳定市值与股东回报,维护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