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19-35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董事长姚军持有公司股份 2,841,1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 710,2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710,2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
2019 年 9 月 9 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姚军出具的《股份减
持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姚军: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持有公司股份 2,841,192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 710,2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个人财务安排;
(二)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股份来源:限制性股票和二级市场购入;
(四)减持数量及比例: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后的 6 个月内拟减持不超过 710,2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五)减持期间:2019 年 10 月 9 日起 6 个月内(窗口期
除外);
(六)减持价格:市场价格。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姚军作为公司董事,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姚军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并履行承诺。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姚军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姚军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