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股导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简称:北方国际 股票代码:000065 公告编号:2022-033
转债简称:北方转债 转债代码:127014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配股导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方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本次增持股份是由于履行全额认配承诺所致,配股完成后,二者合计的持股比例由 55.34%增加至 55.63%。
2.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增持股份属于“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的情形,可免于发出要约。
3. 本次增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也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511 号文核准,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国际”或“公司”)向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4月 1 日(R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北方国际全体A股股东,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配售股份。
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22 年 4 月 12 日,R+5 日),原股东有效认购数量为
227,195,934 股,占可配售股份总数 232,352,109 股的 97.78%。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方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科技”)均履行了其全额认购的承诺,以现金分别认购 99,662,794 股、28,927,076 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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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352,109 股的 42.89%、12.45%;合计全额认购了 128,589,870 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 232,352,109 股的 55.34%。
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发行前的 774,507,031 股增加至发行后的1,001,702,965 股。北方公司及北方科技的合计持股数量由 428,632,899 股增加至557,222,769 股,持股比例由 55.34%增加至 55.6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北方公司
公司名称 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00307G
法定代表人 张冠杰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甲 12 号
注册资本 2,602,774.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时间 1981 年 5 月 20 日
经营期限 2018 年 2 月 7 日至长期
经营状态 存续
特种机械及设备的进出口及代理进出口;经营或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
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
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承办来料加工、来
样加工、来件装配业务、补偿贸易和按规定开展易货贸易;承包本行
业国外工程;境内外资工程;上述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
派遣本行业的各类工程、生产劳务人员。批发、零售汽车(其中小轿
车直接销售到最终用户);进口、易货项下的黑色、有色金属及材料
(稀贵金属除外)、木材的销售;汽车租赁;经批准的进出口商品及
经营范围 易货项下进口商品的国内销售(国家有专项专营的除外);与易货贸
易有关的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与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信息服务和展览展销;主办境内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设计、制
作影视、印刷品、图片广告,代理自制影视、印刷品、图片广告及本
公司所经营的进出口商品的广告发布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设备
租赁;保险兼业代理(代理险种及有效期限以代理许可证为准)。(市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 北方科技
公司名称 北方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7710922480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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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刘洪
住所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 6 号院 3 号楼 13 层 1301、1302、1303、1304
注册资本 40,0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 1998 年 8 月 6 日
经营期限 1998 年 8 月 6 日至长期
经营状态 存续
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 16 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
定公司经营的 14 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化工
经营范围 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工生产机械设备的国内销售;投资管理;
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投资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承办展览展
示;出租商业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北方公司及北方科技的一致行动关系
北方科技为北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北方公司与北方科技为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增持股份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股份情况
配股发行前 本次认购增 配股发行后
股东名称 加数量(股)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 332,209,313 42.89% 99,662,794 431,872,107 43.11%
北方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96,423,586 12.45% 28,927,076 125,350,662 12.51%
合计持有股份 428,632,899 55.34% 128,589,870 557,222,769 55.6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32,209,313 42.89% 128,589,870 460,799,183 46.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96,423,586 12.45% - 96,423,586 9.63%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增持股份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2、本次增持股份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即属于“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的情形,可免于发出要约。
3、本次增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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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也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专业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北方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方科技具备本次认购并免于发出要约的主体资格,北方公司及北方科技本次认购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可免于发出要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