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20110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本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中兴JLC3,期权代码:037099,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2020年10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绩效考核制度>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律师对股票期权激励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
2020年10月12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公司通过公司网站www.zte.com.cn于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22日期间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未发现激励对象不符合相关资格的情况。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披露了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2020年11月6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绩效考核制度>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授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业务骨干不超过16,349.20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15,849.20万份,预留权益500万份,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中兴通讯股票(人民币A股普通股)的权利,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人民币34.47元/股。
2020年11月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为2020年11月6日(星期五);独立非执行董事就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向调整后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2020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0年11月6日(星期五)。
2、授予对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共计6,123人。
3、首次授予数量:15,847.20万份。
4、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人民币34.47元/股。
5、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股票。
6、行权安排: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日起1年届满后,若满足行权条件,可分批次按以下行权安排,行使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阶段名称 时间安排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 1/3
起 24 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 1/3
起 36 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 1/3
起 48 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未满足业绩条件而未能获得行权权利的期权或者行权期结束后当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将立刻作废,由公司无偿收回并统一注销。
7、行权条件:
(1)股票期权行权的业绩指标: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的具体条件:
行权期 行权比例 行权条件
第一个行权期 1/3 2020 年净利润不低于 30 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1/3 2020 年和 2021 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64.7 亿元
第三个行权期 1/3 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102.3 亿元
三、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中兴JLC3
2、期权代码:037099
3、期权授予登记名单: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6,123人,其中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10人、其他激励对象6,113人。本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分配期权 占首次授予期 占首次授予日
姓名 职务 数量 权总量的 公司已发行
总股本的
(万份) 比例(%) 比例(%)
李自学 董事长 18 0.11% 0.0039%
徐子阳 董事、总裁 18 0.11% 0.0039%
李步青 董事 5 0.03% 0.0011%
顾军营 董事、执行副总裁 18 0.11% 0.0039%
诸为民 董事 5 0.03% 0.0011%
方榕 董事 5 0.03% 0.0011%
王喜瑜 执行副总裁 18 0.11% 0.0039%
李莹 执行副总裁、财务总监 18 0.11% 0.0039%
谢峻石 执行副总裁 18 0.11% 0.0039%
丁建中 董事会秘书 12 0.08% 0.0026%
其他业务骨干 6,113 人 15,712.20 99.15% 3.4057%
首次授予共计 6,123 人 15,847.20 100.00% 3.4350%
4、上述激励对象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于2020年11月7日披露的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一致,未有调整,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1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四、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发展的影响
公司实施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倡导价值创造为导向的绩效文化,吸引、激励和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人才,健全和完善公司薪酬激励体系,建立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竞争实力,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高价值。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