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1564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回购A股股份初步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在人民币10亿元额度内回购A股股份初步方案的议案》,同意终止在人民币10亿元额度内回购A股股份初步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在人民币10亿元额度内回购A股股份初步方案的基本情况
2015年7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人民币10亿元额度内回购A股股份初步方案的议案》。
考虑到当时A股证券市场出现的非理性波动,为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维护证券市场稳定的通知精神,基于对中国经济、资本市场及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念,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出发,公司筹划回购公司 A 股股份事宜,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股份价格暂定不超过2015年7月8日公司A股收盘价格,即不超过人民币17.96元/股的条件下(自2015年7月14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如发生送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红,则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流通A股的初步方案,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回购A股股份初步方案的决议公告》。前述公告同时披露,公司尚在进一步研究股份回购方案的具体细节(包括回购价格、回购期限、对公司经营、财务及重大发展的影响等),需要做进一步测算。公司
将在股份回购方案确定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
相关情况。
二、公司终止在人民币10亿元额度内回购A股股份初步方案的原因以及影响A股证券市场经过7、8月份的非理性波动后,目前总体上已趋于稳定,公司披露2015年半年度报告后,自2015年8月27日起至今公司A股股票的收盘价未出现低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情形(前述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根据公司已实施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调整为人民币14.80元/股);同时公司认为将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用于战略产品的研发和核心市场的拓展更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鉴于上述原因,董事会经过审慎讨论,认为在当前情况下继续推进原股份回购初步方案已不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故决定终止回购A股股份的初步方案。
公司终止在人民币10亿元额度内回购A股股份初步方案,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独立非执行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终止在人民币10亿元额度内回购A股股份方案基于客观原因同时从公司长远利益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在人民币10亿元额度内回购A股股份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终止在人民币10亿元额度内回购A股股份方案对公司和中小投资者不存在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