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获准公告
本公司199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1998年度配股方案,已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字(1999)78号”文初审同意,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1999)42号”文批准,配股方案概要如下:
1.配售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2.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20元;
3.配股比例:以现有总股本325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2.3077股;
4.配股数量: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东和法人股股东承诺放弃本次配股权并不予转让,故本次实际配售股份总数1950万股,全部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
本公司《配股说明书》近期将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配股说明书是本次配股的法律文件,股东在作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