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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强: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8

深圳华强: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24—014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3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吉贵军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胡新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三、核心竞争力分析”、“四、主营业务分析”、“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及“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出具的审计
报告,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总资产 17,745,591,718.07 元,总负
债 9,724,807,623.30 元,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7,172,814,098.91 元,公司2023 年度共实现合并净利润 553,379,647.80 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67,351,812.75 元。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健出具的审计报告,2023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的净利润467,351,812.75 元,母公司净利润 174,304,965.63 元,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金 17,430,496.56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139,620,565.07 元,扣除 2022
年度分红 313,772,796.60 元及 2023 年前三季度分红 52,295,466.10 元,母公司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30,426,771.44 元。2023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3 年末公司总股本 1,045,909,3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2 元(含税),即分配现金股利总额为 209,181,864.40 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前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现金分红水平与公司所属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的专项说明》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产品)。经董事会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购买理财产品。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未购买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规定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在深圳华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深圳华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严格遵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相关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违反规定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在深圳华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因涉及关联交易,共有 5 名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另外 4 名关联董事胡新安
先生、张恒春先生、李曙成先生、张泽宏先生因在交易对方的股东单位担任职务而对该事项予以回避表决。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2023 年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华强科创广场项目已经建设完成,公司拟搬迁至华强科创广场办公。根据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将注册地址由“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
路华强广场 A 座 5 楼”变更为“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北环大道 6018
号华强科创广场 1 栋 43 楼”,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等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司章程(2024年 4 月)》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 年 4 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4 年 4 月)》。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独立性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独立性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本议案由 6 名非独立董事投票表决,3 名独立董事吉贵军先生、姚家勇先生、
邓磊先生对该事项予以回避表决。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胡新安先生、张恒春先生、张泽宏先生、陈辉军先生、王瑛女士和陈俊彬先生,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为:伍明生先生、吉贵军先生和吕成龙先生。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董事候选人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条件,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提
名 人 声 明 与 承 诺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的方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未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在公司担任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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