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9-01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本公司股份
结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本公司股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4)。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金控”)广晟金控计划自2018年12月27日起1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择机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总金额3000-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2018年1月2日接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广晟金控通知,自2018年12月27日-2018年12月28日,广晟金控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7,551,6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平均价格3.972元/股,增持金额约为3000万元人民币。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广晟金控其增持公司计划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情况
增持人: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1月14日
法定代表人:车作斌
注册资本:139,300万元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1327
经营范围:金融业投资;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和资产管理;风险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和资产受托管理;投资、融资等资本运作的咨询服务(不含证券与期货);金融投资人才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本次增持前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广晟金控无持有公司股份。其他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9,715,9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1%;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0,653,6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6%;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公司”)持有公司股份981,890,3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51%。广晟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1,152,259,9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28%。
3、增持主体已披露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截止至本公告日,广晟金控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原因及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广晟金控计划通过增持公司股份,实现对公司控制能力的提升。
2、增持股份的种类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3、增持数量及金额
增持股份的总金额为3000-5000万元人民币。
4、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广晟金控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本次增持之日(2018年12月27日)起1个月内。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广晟金控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1、本次增持具体情况
广晟金控于2018年12月27日-2018年12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7,551,6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平均价格3.972元/股,增持金额约为3000万元人民币。
2、广晟金控增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广晟金控无持有公司股份。其他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9,715,902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3.91%;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0,653,6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6%;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公司”)持有公司股份981,890,3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51%。广晟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1,152,259,9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28%。
本次增持后,广晟金控持有公司股份7,551,6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9,715,9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1%;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0,653,6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6%;广晟公司持有公司股份981,890,3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51%。广晟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1,159,811,5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49%。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份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上述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3、有关后续增持事项的说明
广晟金控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备查文件
1、《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
有限公司股份结束的函》
2、关于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增持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