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0-58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结束增持
本公司股份情况的公告
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金
控”)为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岭南”或“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中金岭南于 2020 年 5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本公司股票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51。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广晟金控于 2020年 5 月 7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7,07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增持均价为3.532
元/股。广晟金控计划自 2020 年 5 月 7 日至 2020 年 11 月 7
日,在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拟继续增持股份的总金额(含本次已增持金额)
为不低于人民币 1.2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且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2%。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接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广晟
金控通知,广晟金控于 2020 年 5 月 7 日-2020 年 6 月 9 日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70,996,27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9%,增持均价为 3.64 元/股,增持金额已超过计划下限的 1.25 亿元人民币。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广晟金控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11 月 14 日
法定代表人:刘祖勉
注册资本:139,300 万元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1327
经营范围:金融业投资;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和资产管理;风险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和资产受托管理;投资、融资等资本运作的咨询服务(不含证券与期货);金融投资人才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本次增持前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广晟金控持有中金岭南股份 7,551,648 股,
占中金岭南总股本的 0.21%。其他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39,715,9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1%;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30,653,6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6%;广晟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981,890,3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51%。广晟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1,159,811,5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49%。
3、增持主体已披露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截止至本公告日,广晟金控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4、增持主体在 2020 年 5 月 8 日首次披露增持计划前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原因及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广晟金控计划通过增持公司股份,实现对公司控制能力的提升。
2、增持股份的种类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3、增持数量及金额
拟继续增持股份的总金额(含本次已增持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2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且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2%。
4、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广晟金控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本次增持之日(2020 年 5 月 7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7 日。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广晟金控本次拟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1、本次增持具体情况
广晟金控于 2020 年 5 月 7 日-2020 年 6 月 9 日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70,996,27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9%,增持均价为 3.64 元/股,增持金额已超过计划下限的 1.25 亿元人民币。
2、广晟金控增持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后,广晟金控持有公司股份 78,547,925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20%,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39,715,9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1%;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30,653,6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6%;广晟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981,890,3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51%。广晟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份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上述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3、有关后续增持事项的说明
广晟金控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备查文件
1、《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结束增持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广晟金控函〔2020〕14号)
2、法律意见书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