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八届第一次监事会于2024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24年5月8日在辽宁华锦商务酒店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现场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有效表决票为3票;
4.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康启发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选举康启发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8日
附件:
选举人员简历
康启发,男,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博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安徽地矿局工程师,北方公司石油处工程师,北方公司石油开发部副总经理,北方公司投资三部副总经理,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其间兼任哈萨克斯坦KUAT公司董事长、KAM石油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辽宁北化鲁华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康启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辽宁北化鲁华化工有限公司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