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4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 年 10 月 29 日,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七届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新增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类关联交易 5,500 万元
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与会的关联董事任勇强、杜秉光、董成功、许晓军、
陈军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项关联交易 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的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未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人 关联交易 2021 年新 2021 年初至披露 上年实际
别 内容 增金额 日实际交易金额 发生额
出售商品/ 北京北方诺信科技有限公司 石油甲苯 5,500.00 3,218.60 0.00
提供劳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北方诺信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宏伟
注册资本:9378.95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 制毒化学品)、沥青、燃料油、化肥、金属材料、非金属矿石、金属矿石、煤炭(不 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建筑材料、食用农产品、汽车(不含
9 座以下乘用车)、自行开发后的产品;生产汽车(限分支机构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出租商业用房;销售民用爆炸物品(具体以《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核定范围为准)(爆炸物品销
售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2 年 03 月 28 日);不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具体以《危险
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为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3 年 11月 24 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 10 号西院 67 号楼三层
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 75,553.07 万元,净资产 4,398.09 万元,营业
收入 222,259.28 万元,净利润-1,640.36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149.18 万元。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该公司总资产 145,183.57 万元,净资产 5,265.11 万元,
营业收入 101,651.18 万元,净利润 874.77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5,809.96
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同受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经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各项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国家规定的定价标准;无国家规定标准的按照行业价格标准;无可适用的行业标准的按所在地市场价格执行。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须,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订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在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交易定价方式
依据公开市场价格,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该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本次董事会会议材料,同意相关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以下意见:
经过审慎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所涉新增关联交易事项的运营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
该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内容和定价政策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第四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第四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