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留仙大道天马大厦 1918)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
1 号楼 7 至 18 层 101) 城路 618 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21 年11 月 5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523 号”文同意注册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含)10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发行规模合计 100 亿元。本期债券为本次批文下第一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含)。
2、本期债券简称为“21 天马 02”,债券代码为 149741。本期债券发行规模
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为不
超过 1,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评级为 AAA,
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的净资产为 335.68 亿元
(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4.36%,母公司口径资产负
债率为 31.89%;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的净资产为 347.26 亿元(合并报表中
所有者权益),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5.62%,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37.96%;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的净资产为 347.62 亿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5.48%,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37.52%;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
均可分配利润为 10.76 亿元(发行人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经审计的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
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
7、增信措施:无。
8、特殊权利条款:无。
9、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 3.30%-4.3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T-1 日)向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
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T 日)在深圳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0、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专业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3、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5、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6、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17、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18、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9、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指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 指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 指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专业投资者 指 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
债券登记机构/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网下询价日(T-1 日) 指 2021 年 12 月 7 日,为本期发行接受专业投资者网下询价
的日期
发行首日、网下认购起始 指 2021 年 12 月 8 日,为本期发行接受投资者网下认购的起
日(T 日) 始日期
承销团 指 由主承销商为承销本期发行而组织的承销机构的总称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主体: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为“21 天马 02”。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
债券票面金额:100 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
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由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配售规则:本期债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配售规则安排请参见后文“三、网下发行/(六)配售”。
网下配售原则:本期债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网下配售原则请参见后文“三、网下发行/(六)配售”。
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1 年 12 月 9 日。
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12 月 9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6 年 12 月 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的本金支付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持有的
本期债券票面总额;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登记日收市时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票面年利率。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评级为 AAA。
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负债。
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深南中路支行
账户户名: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755900111510703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君汇支行
账户户名: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