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2014 年 9 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2014 年募集
资金”)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14 年 8 月 19 日,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58号),核准本公司:①向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国际控股”)发行 29,590,540 股股份、向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28,181,469 股股份、向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行 26,772,390 股股份、向上海光通信公司发行14,090,730 股股份,收购其持有的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马”)70%股权;向成都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28,300,007 股股份、向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17,979,642 股股份,收购其持有的成都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天马”)40%股权;向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32,682,883 股股份,收购其持有的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天马”)90%股权;向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国际”)发行 77,895,877 股股份、向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技深圳公司”)发行 81,075,304 股股份,收购其持有的上海中航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航光电子”)及深圳中航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航光电子”)100%股权(以下简称“2014 年重大资产重组”);②向境内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 140,239,015 股。
2014 年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在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8 月 31 日,经评估确认
的价值为人民币 549,640.18 万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 436,568,842.00 股仅涉及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未涉及募集资金的实际流入,不存在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2)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 2014 年9 月 15 日,本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120,932,133 股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65,609,141.8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3,780,964.55 元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31,828,177.25 元。
2014 年募集资金 1,731,828,177.25 元于 2014 年 9 月 15 日存入本公司在华夏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开立的账号 10868000000103386 银行帐号内。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4)第 541 号验资报告。
本 公 司 分 别 在 华 夏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南 头 支 行 ( 账 号 为
10868000000103386)、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账号为 44301560042222760000)、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账号为 2020000100000146672)(统称“2014 年募集资金专户”)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
专户已不再使用,本公司已办理 2014 年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2.2015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下简称“2015 年募集资金”)
2015 年 12 月 9 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马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76 号),核准本公司向境内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69,360,269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7.82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799,999,993.58 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 72,000,000.00 元后,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4,727,999,993.58 元(未扣除本公司自行发生的其他发行费用 6,550,000.00 元)。
2015 年募集资金 4,727,999,993.58 元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存入本公司在华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开立的账号 10868000000066488 银行帐号内。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 1506 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武汉天马(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在华夏银行股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南 头 支 行 开 立 了 募 集 资 金 专 用 账 户 ( 账 号 分 别 为
10868000000159578、10868000000159613)(统称“2015 年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与武汉天马、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联合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
专户已不再使用,本公司已办理 2015 年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3.2018 年 1 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2018 年募集
资金”)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18 年 1 月 15 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马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厦门金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2 号),核准本公司:①向厦门金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发行 389,610,040 股股份、向中航国际发行 89,488,555 股股份、向中航技深圳公司发行 93,141,147 股股份、向中国航空技术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技厦门公司”)发行 36,525,940 股股份,收购其持有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天马”)100%的股权;向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5,505,748 股股份、向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12,752,877 股股份,收购其持有的上海天马有机发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有机发光”)60%股权(以下简称“2018 年重大资产重组”);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9 亿元。
2018 年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在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9 月 30 日,经评估确认
的价值为人民币 1,110,940.74 万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 647,024,307.00 股仅涉及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未涉及募集资金的实际流入,不存在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2)募集配套资金
由于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及波动较大,本公司未能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批复到期自动失效。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14 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本公司 2015 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
本公司 2014 年 9 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3。
本公司 2018 年 1 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4。
2.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说明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
不存在差异。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不
存在差异。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
主体和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转让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情况。
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在 2015 年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本公司以
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6]第 0012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验证。
2016 年 1 月 20 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41,354.45 万元。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2016 年 1 月 20 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
使用人民币 36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总额不超过 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使用期限均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本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7 日前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
币 36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本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底前全部赎回,转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7 年 1 月 18 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6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17 年 5 月 18 日,本公司
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26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总额 6,459,828,170.83 元,实际
使用募集资金 6,459,828,170.83 元, 不存在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2014 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5。
2015 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6。
2014 年 9 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7。
2018 年 1 月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