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获准公告
本公司1997年9月26日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配股方案已经深圳 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字[1997]69号文同意。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8]16号文批准,方案如下:
1.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2.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
3.配股价格:5.5元/股
4.配售股份数量:2491.5万股
5.配股比例:
以1996年底公司总股本8305万股计算,每10股配3股,由于本公司 已于1997年7月8日实施1996年度分红方案(每10股送1股派0.80元现金) ,按配股前总股本9,135.5万股计算,实际配股比例为每10股配2.727 股。
社会公众股股东除按10∶2.727的比例认购本次配股外,还可根据 自己的意愿最多按10∶2.221的比例受让国家股股东的部分配股权、国 家股配股权转让费为每股人民币0.20元。
配股说明书将于近期在《证券时报》上刊登。
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1998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