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1—079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根据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惠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惠州市德恒实业有限公司共同签署的《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分立重组之第二阶段股权置换协议》的约定,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自股权置换相关的股权过户手续全部完成之日(2021年2月3日)起18个月内,自愿放弃其在公司股东大会享有的10%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即放弃所持30,029,897股股票的表决权。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上述股票尚处于弃权期。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29 日(周一)下午 14:55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12号德赛大厦24楼会议室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其先生
6、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部分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以腾讯会议方式参与)、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 14 人,代表股份 135,705,994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 300,298,970 股的 45.19%。剔除股东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放弃的表决股份 30,029,897 股后的有效表决股份 105,676,0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0%。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6 人,代表股份 134,866,88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44.91%。剔除股东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放弃的表决股份 30,029,897 股后的有效表决股份 104,836,9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79%。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8 人,代表股份数为839,1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股份 1,106,78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德赛矽镨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结果
表决情况 105,641,897 99.97% 34,200 0.03% - 0.00%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1,072,587 96.91% 34,200 3.09% - 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鸿园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志伟、叶玉婷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