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 A、深纺织 B 公告编号:2012-43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与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签署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盛波”)与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星”)为更快更
好地实现国产化产业链配套,促进双方发展,经友好协商,签署了《合作备忘录》。
一、 合作双方情况
华星是 2009 年 11 月 16 日成立的一家高新科技企业,注册资本 100 亿元,
其主要产品为 26 英寸、32 英寸、37 英寸、46 英寸以及 55 英寸液晶面板,设计
产能为月加工玻璃基板 10 万张。华星作为国家“新型显示产业创新发展专项”
的龙头企业,在专项的支持下,自 2012 年起大力推动平板显示材料的国产化配
套。
盛波为一家偏光片制造厂商,具有国内领先的偏光片产品研发、生产及供应
能力,且距离华星较近,配套优势明显;盛波愿意为华星的材料国产化项目开发、
导入产品,并积极寻求能够为华星提供物量稳定,并在品质、价格、服务等方面
具有竞争力的原材料供应商,最终为华星长期稳定供应品质、价格、服务等方面
具有竞争力的产品。目前,盛波已成为华星合格供应商并向其供应 32 寸大尺寸
产品。
华星主要股东为 TCL 集团、深圳市深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韩国三星电子,
持股比例分别为 55%、30%、15%,其中,深圳市深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
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持有本公司 4.75%的股权。
二、合作备忘录主要内容
(一)华星和盛波在国产化项目中展开广泛合作,合作包括:偏光片产品及
相关服务等。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偏光片产品采购、服务采购、技术支持、
技术交流、新产品共同开发等。
(二)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华星公司章程和制度以及华星与第三方约定的情
形下,且在同等产品和条件下,华星愿意优先采购盛波产品,扶持其提升技术能
力、逐步扩大市场占有率。
(三)盛波承诺应向华星提供高品质的产品与服务,支持华星实现偏光片的
国产化配套。
(四)盛波供应给华星的产品的价格,双方应该通过有诚意的谈判来商定。
该价格,根据交货期,规格,交货方式,使用量等条件,并考虑到市场的需求情
况以及面向中国、日本、韩国等业界面板大厂的销售价格水平,应为市场上最具
有竞争力的价格。
(五)本备忘录有效期自双方完成签署日起至 2013 年 9 月 31 日。
本备忘录还就保密协议、条款变更、争议处理等进行了约定。
本次双方签署《合作备忘录》,进一步确定了双方的战略合作关系,对盛波
产品的研发、销售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本合作协议不是实质性的销售合同,实际销售以双方签署的正式销售合同为
准。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请投资者注意风
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