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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纺织A: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0-04-13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10—12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 年4 月1 日以专人送
    达、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0 年4 月12 日在深圳以现场召开方
    式进行,应到会董事7 人,实到会董事7 人,会议由王滨董事长主持,
    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会议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以下议
    案:
    一、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
    会同意提名王滨、朱军、高国仕、王勇健、张勇、石卫红、杨世滨为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张勇、石卫红、杨世滨为独立董事候
    选人。本议案采取逐项表决方式,以上7 名董事候选人全部以7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王滨、朱军、高国仕、张勇、石卫红、杨世滨未持有公司股份,
    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
    王勇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2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本议案提交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在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二、通过了《关于从市场减持深中冠股份的议案》:授权公司经
    营层本着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在2010 年全年减持深中冠股份不超
    过290 万股,如证券市场发生较大变化,董事会另行审议减持授权事
    宜。
    三、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
    2010-14 公告)
    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特此公告。
    附:1、董事候选人简历
    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3
    附一:
    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滨,男,1970 年出生,1991 年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中共
    党员。历任河南纺织机械厂人事处干事,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团委书记、公司多家下属企业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理,
    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朱军,男,1963 年出生,1984 年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高级
    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山东省鱼台县李阁乡秘书,山东省济宁棉纺
    织厂车间主任,济宁化纤厂副厂长,济宁市纺织工业公司办公室主任,
    山东省汶上县政府副县长,山东省纺织厅办公室主任、人教处处长,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
    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高国仕,男,1953 年出生,1969 年参加工作,大学本科,主治
    医师,中共党员。历任湖南省浏阳市文家市医院医师,浏阳市永和医
    院院长、书记,浏阳市卫生局局长、副书记,浏阳市市委常委、市人
    民政府常务副市长,长沙市卫生局副局长、党委书记,深圳市南山区
    卫生局局长、党委书记,南山区政协办公室主任、党组成员、政协常
    委,深圳市医药生产供应总公司副总经理,深圳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王勇健,男,1964 年出生,1988 年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经
    济师,中共党员。历任美国数字设备(中国)公司财务分析师、财务
    经理、财务总监,深圳市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主任
    科员,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经理、行政管理总部副总经理、4
    办公室副主任,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公司董事会秘书,沙河实业股份
    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勇,男,1959 年出生,1985 年参加工作,博士研究生,律师。
    历任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教研室副主任、党支部书记,武汉大学
    国际经济法专业副教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庭、经三庭审判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曾任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广东仁人律师事务所发起合伙人,深圳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
    石卫红,女,1967 年出生,1993 年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注
    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历任深圳市光明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员、项目经理、所长,曾任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光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兼任深圳赛格
    三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世滨,男,1969 年出生,1991 年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高
    级工程师。历任纺织部生产司科员、中国纺织总会国际部副主任科员、
    国家纺织工业局办公室助理调研员、中国纺织企业管理协会秘书长、
    江苏常熟江河天绒丝纤维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副
    秘书长、中国针织工业协会理事长,兼任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5
    附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勇为深圳市纺织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
    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
    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
    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一)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深圳市纺织(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也不在该上市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三)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
    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为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深
    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
    等服务的人员。
    (五)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四项所列情形。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6
    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
    员法》的相关规定。
    五、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
    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
    部。
    六、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
    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七、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
    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
    理干部。
    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
    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
    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包括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
    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在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任职超过
    六年。
    十一、被提名人已经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
    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十二、被提名人当选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
    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十三、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规定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处分。
    提名人: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7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石卫红为深圳市纺
    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
    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
    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