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22-14 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请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现有审计机构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综合评估,拟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共计人
民币 296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 20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 88 万
元。以上费用包括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报告出具费用、内部控制审计及报告出具费用、其他与年度审计相关的专项报告费用以及交通费、住宿费等。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 1993 年 2
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2 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9 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本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本所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本所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1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220 人,从业人员共 6,681
人,注册会计师共 1,13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20 人。
德勤华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4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
民币 31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6.88 亿元。本所为 60 家上市公司提供 2020 年年报
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2.05 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采矿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誉民先生自2004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7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杨誉民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审计报告等。
质量控制复核人蔡建斌先生自2007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蔡建斌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为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田芬女士自2004年加入本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田芬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审计报告等。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本所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是以本所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2022 年审计费用为 296 万元(含税),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事前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经核查相关资料,监事会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能力资质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的要求,公司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4、事前认可意见
(1)独立董事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对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审查。
(2)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3)本次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客观、真实,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聘请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5、独立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根据其工作质量和业务水平,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