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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2 深市 中洲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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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控股: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13

中洲控股: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20-62 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通知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至全体监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
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在深圳市福田区中洲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以现场
方式进行表决。

  3、监事赵春扬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陈玲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陈玲女士召集和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玲主持,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并同意将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于 2017 年 7 月 4 日经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迄今任
期将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进行监事会换届。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 2 名,职工代表 1 名。经公司单独或合并持有 3%以上股份的股东推荐,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如下:

  陈玲、赵春扬。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同意将上述监事会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计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产生第九届监事会成员。

  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推荐监事候选人简历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二日


  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推荐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玲个人简历:

  陈玲,女,生于 1974 年,高级审计师,会计师。研究生学历,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
(MPA)专业硕士,西安交通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1997 年 7 月至 200 年 7 月,在深圳市中
华会计师事务所任审计项目经理;2000 年 7 月至 2003 年 4 月,在深圳市妇女联合会任会计
师;2003 年 5 月至 2016 年 6 月,在深圳市南山区审计局,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
员、科长、副局长职务;2016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中心总经理。2017 年7 月起任本公司监事。2018 年 10 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陈玲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赵春扬个人简历:

  赵春扬,男,1981 年 3 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
执业会员。1999 年至 2003 年在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金融学院学习,获管理学学士、金
融学学士学位。2003 年 7 月至 2007 年 7 月在汕头市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历
任会计、会计主管;2007 年 6 月至 2019 年 11 月在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工作,
历任会计主管、财务副经理、财务经理; 2013 年 10 月起任兼本公司监事;现任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监。

  赵春扬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南昌联泰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任职财务管理中心总监,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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