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20-11 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 2%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洲控股”)于 2020 年 2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 号),公
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洲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置地”)于 2019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0
年 2 月 21 日期间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6,648,327 股,增持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 1%。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收到中洲置地的《关于增持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的告知函》,函件告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中洲
置地于 2020 年 02 月 24 日至 2020 年 03 月 10 日期间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6,648,275 股,增持
股份数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1%。自 2019 年 10 月 10 日起至 2020 年 03 月 10 日止,中洲
置地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13,296,602 股,增持股份比例已达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2%(以下简
称“本次增持”)。中洲置地在本次增持起始日(2019 年 10 月 10 日)之前的 6 个月内未减
持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后,中洲置地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中洲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
创投 ”)、 深圳市前海君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君至”)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46,110,5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06%。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市中洲置地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厦 3703I 单元
权益变动时间 2019 年 10 月 10 日-2020 年 3 月 10 日
股票简称 中洲控股 股票代码 000042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 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股数(万股) 增持比例(%)
A 股 1,329.6602 2
合 计 1,329.6602 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 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 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3,281.3947 50.060 34,611.0549 52.06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3,281.3947 50.060 34,611.0549 52.06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 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是□ 否√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是□ 否√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 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是□ 否√
表决权的股份
6. 30%以上 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是√ 否□
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 中洲置地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洲创投、前海君至承诺,在增持
公司股份的承诺 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增持出具核查意见,认为:
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中洲置地的本次增持行为符合《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属于《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向中国
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申请的情形,本次增持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截至本专项核查意
见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中洲置地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化。
3、中洲置地未来不排除继续增持的可能性。如继续增持,中洲置地将严格遵守《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告知及相关
披露义务。
4、中洲置地及一致行动人中洲创投、前海君至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
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