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18-03号
债券代码:112281 债券简称:15中洲债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月12日上午
10:00在中洲控股中心3913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1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
事、监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日波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18-04号公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本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18-05号公告《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延期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本次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联董事贾帅、申成文已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三、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18-05号公告《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延期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关联董事贾帅、申成文已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四、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项目跟投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房地产项目运营效率和质量,将项目运营效益和项目公司管理层员工收益直接挂钩,实现收益共享、风险共担,提高项目运作团队管理运营的积极性,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7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跟投计划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项目跟投投资管理制度》。
董事会同意本次制定公司《项目跟投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董事姚日波、谭华森为《项目跟投投资管理制度》中规定的强制跟投对象,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18-06号公告《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设立城市
更新投资基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设立城市更新投资基金的议案。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18-07号公告《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设立城市更新投资基金的公告》。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惠州中洲置业有限
公司为联营公司惠州市银泰达实业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18-08号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惠州中洲置业有
限公司为联营公司惠州市银泰达实业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本次全资子公司惠州中洲置业有限公司为联营公司惠州市银泰达实业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深圳市香江置业有限
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1。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18-09号公告《关于为子公司深圳市香江置业有
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一)》。
董事会同意本次为子公司深圳市香江置业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深圳市香江置业有限
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2。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18-10号公告《关于为子公司深圳市香江置业有
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二)》。
董事会同意该议案,该笔担保金额在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核定公
司2017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澳门国际银行广州分行申请
融资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向澳门国际银行广州分行申请融资授信的议案,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18-11号公告《关于向澳门国际银行广州分行申请融资授信的公告》。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
助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依法规范本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核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
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计划的议案》。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18-12号公告《关于核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
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计划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本次核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提供财务资助额度计划的议案,该议
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关联交易暨该关联交易可能形成对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次出售资产关联交易暨该关联交易可能形成对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贾帅、申成文已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18-13号公告《关于出售资产关联交易暨该关联
交易可能形成对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2018-14号公告《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