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公告编号:2017-124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7年8月7日及2017年8月21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8日、2017年8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17年9月5日,中海信托—东旭蓝天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完成设立。截止2017年11月14日收盘,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公司股票37,990,701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841%,成交金额合计为575,480,400.17元,成交均价约为15.15元/股。至此,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