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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高送转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9

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高送转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2-018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高送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
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 4 次会
议和第九届监事会 2022 年度第 1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
高送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暨高送转方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暨高送转方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董事长麦伯良先生
提议理由:2021 年末本公司未分配利润与资本公积较为充足,且本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未来发展前景广阔,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保证本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议进行本次利润分配及高送转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0              6.9                    5

              拟以本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595,013,590股为基数,
分配总额      向全体股东每 1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9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 2,480,559 千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合计转增 1,797,506,795 股。

提示          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
              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暨高送转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本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三)高送转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本集团 2021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 1.81 元,最近两年净利润持续增长,2020 年
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 246.9%至人民币 53.5 亿元,2021 年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 24.6%至
人民币 66.7 亿元,且最近两年归母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约 107.9%。因此,本预案完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5.12 条第(一)项“最近两年同期净利润持续增长,且每股送转股比例不得高于上市公司最近两年同期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的规定。

  同时,本公司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6.5.13 条第(一)项“报告期净利润为负、净利润同比下降 50%以上或者送转股后每股收益低于 0.2 元”及第(二)项“公司的提议股东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相关股东)在前三个月存在减持情形或者后三个月存在减持计划的。”规定的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的情形。

  本集团是全球领先的物流及能源行业设备及解决方案供应商,目前主要从事集装箱、道路运输车辆、能源/化工/液态食品装备、海洋工程装备、空港装备的制造及服务业务,除此之外,本集团还从事循环载具业务、物流服务业务和金融及资产管理业务等。本集团通过业务拓展及技术开发,已形成一个专注于物流及能源行业的关键装备及解决方案的产业集群。依托于技术领先、高端制造的产品优势以及全球营运的国际化经营理念,本公司经营质量稳步提升,核心主业竞争优势持续扩大,抗风险能力及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在国内物流提质降本增效、能源革命及双碳政策的背景下,本集团物流及能源装备及服务相关的业务迎来新一轮增长契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单体报表的资本公积余额为人民币28.1亿元,本公司资本公积金充足,本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满足本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的实施条件。基于本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本预案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提议股东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以下简称相关股东)持股变动情况及所持限售股解限情况

  1、相关股东在本预案披露前三个月内未发生持股变动情况,包括在二级市场增减持、认购公司定向增发股份、参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

  2、本预案提议人本公司董事长麦伯良先生、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利润分享计划结余资金信托计划(包括第一期和第二期信托计划)
及目前持有公司股份的董监高均承诺在本预案披露后三个月内(即 2022 年 3 月 29 日至
2022 年 6 月 28 日)不存在减持计划,未来四至六个月(即 2022 年 6 月 29 日至 2022
年 9 月 28 日)暂无减持计划。

  3、相关股东在高送转方案披露前后三个月不存在所持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除外)限售期届满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预案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本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预案实施后,本公司总股本将由 3,595,013,590 股增加至5,392,520,385 股,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相应摊薄。

  本公司利润分享计划结余资金信托计划之第二期信托计划所持本公司股票的锁定
期将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届满。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预案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 4 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一致对
本预案投赞成票,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预案披露前,本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做好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4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1次会议决议;

  3、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相关独立意见;

  4、相关股东的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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