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〇一七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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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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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1、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能否
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 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
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 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没有达到信托计划要求的最低认购份额,则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资金不足,该信托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4、 本次信托计划合同及相关协议尚未签订,本次信托计划合同能否签订或本次信托计
划能否足额募集资金,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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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推出员工持股计划,本次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后续的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
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制定。
3、 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范围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式在职员工。
4、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员工合
法薪酬、自筹资金等。
5、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委托信托公司成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暂定名,具
体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予以实施。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份额规模最高不超过 12,500 万
份,每份 1 元,按照不超过 1.5:1 设立优先级份额和劣后级份额,本信托计划优先级份
额和劣后级份额的资产将合并运作,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全额认购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的劣后级份额, 实际规模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成立日当日的最终信托资金规模为
准。本信托计划主要用途为购买和持有公司(代码 000038)股票。 公司控股股东青岛
亚星实业有限公司及姜剑先生承诺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优先级份额的权益实现和劣
后级份额本金提供差额补足。
6、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存续期内,优先级份额按照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同约定的预
期年化收益率按实际存续天数优先获得收益。对于劣后级份额而言,通过份额分级,放
大了劣后级份额的收益或损失,若市场面临下跌,劣后级份额净值的跌幅可能大于本公
司股票跌幅。
7、 以本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规模上限【 12,500】万元和公司 2017 年 9 月 28 日的
收盘价【 19.78 元】测算,信托计划所能购买的标的股票数量上限约为【 631.95】万股,
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约【 1.21%】,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一持有人持有的
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最终公司股票的
购买情况目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8、 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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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审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9、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期员工持股计
划之日起算,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购买之日起算。
10、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11、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于召开审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之前披露律师
事务所关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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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 释义.........................................................................................................................................6
二、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7
三、 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7
四、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和股票来源.........................................................................................9
五、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与锁定期等.....................................................................................9
六、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10
七、 实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14
八、 公司融资时本计划的参与方式...........................................................................................15
九、 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理办法...........................................................................................15
十、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项...................................................................................................16
十一、 其他...................................................................................................................................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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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释义
在本计划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公司/公司/深大通 指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 本期员工
持股计划
指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
《管理办法》 指《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计划草案 指《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
本集合计划/本集合信托计划/集
合信托计划
指拟设立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大股东 指姜剑先生
持有人 指出资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高级管理人员 指深大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标的股票 指拟设立的集合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购买和持
有的深大通股票
委托人 指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劳动合同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指导意见》 指《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导意见》
《公司章程》 指《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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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计划草案。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
的在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
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一) 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
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 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
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 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 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劳动合同法》、
《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
司正式在职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范围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式在职员工。
(二)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公司员工:
1、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 公司及下属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业务骨干
3、 公司及下属企业中对公司发展有较为突出贡献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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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期员工持股
计划,具体参与名单经董事会确定、监事会核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成为持有人:
1、 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 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 最近三年内因泄露国家或公司机密、贪污、盗窃、侵占、受贿、行贿、失
职、或渎职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4、 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能成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
人的情形。
(三)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预计不超过【 3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
实际缴款情况确定。公司员工拟认购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其中: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资【 3,590】万元,占本期
员工持股计划总规模的【 71.80】 %;其他人员出资【 1,410】万元,占本期员工持股
计划总规模的【 28.20】 %。
姓名 职务 份额 占比
郝亮 董事长、董事
会秘书 3,380 67.60%
于秀庆 董事 30 0.60%
王大永 董事 20 0.40%
马炬 总经理 100 2.00%
李建立 财务总监 30 0.60%
牛超 监事 30 0.60%
公司其他员工 其他 1,410 28.20%
合计 5,000 100%
备注:员工持股计划最终参与人员以及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以员工最后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