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股票代码:000037、200037;公告编号:2010-050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
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电东
莞公司”)拟分别于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贸易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海油广东分公司”)签订天然气采购合同,其中公司(全资南山热电厂)签
订两年期合同(2011 年1 月——2012 年12 月),深南电东莞公司签订三年期合
同(2011 年1 月——2013 年12 月)。
一、合同风险提示
(一)合同生效条件
以上天然气采购合同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目前,
该议案已经公司五届三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二)合同的重大风险提示
上述两份合同涉及的风险主要包括照付不议风险、政策风险及违约风险,经
公司综合市场形势、电力供求分析、税收及补贴政策、经济分析的结果,认为使
用该气源的风险基本可控。
二、合同当事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 称: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贸易分公司
营业场所:中山市南区城南二路11 号之2
负 责 人:王海伟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组织和管理以下经营项目:石油天然气[含液化
天然气(LNG)]、油气化工有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咨询,石油天然气[含
液化天然气(LNG)]工程设计、开发、管理、维护和运营有关的承包服务,石油
天然气及其副产品的加工、储运、利用和销售,石头天然气管网建设、管理和运
营;煤层气、煤化工项目的开发、利用及经营管理,电力开发、生产、供应及相
关承包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咨询,自营和代理液化天然气(LNG)及油
气相关产品、相关设备和技术及劳务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开发、利用及相关业务。
该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
公司2009 年及2010 年1-9 月分别向中海油广东分公司采购液化天然气金额
为8.37 亿元及2.94 亿元;深南电东莞公司2009 年及2010 年1-9 月分别向中海
油广东分公司采购天然气金额为1.476 亿元及4.416 亿元。
(三)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统一经营和管理中国海油气电板块的业务,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因两份合同除履约时间、数量等条款不同外,其余主要条款基本相同,在下
文中将上述两份合同统一进行描述。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标的:液化天然气
(二)合同履行期限及数量
单位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南山热电厂 万吨 28 28 -
深南电
东莞公司
万吨 9 9 9
(三)交易价格:由气价(随JCC 油价波动)、管输费和税收三部分组成。
(四)税收:中海油广东分公司为公司及深南电东莞公司争取优惠的税收待
遇,将争取到的税收优惠退还公司及深南电东莞公司,公司及深南电东莞公司承
担合理费用。
(五)其他条款:公司2011 年及2012 年年合同量与深南电东莞公司2011
年和2012 年当年年合同量可互为调剂。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合同的履行对推动公司循环经济项目进程,使用清洁能源发电,
谋求公司可持续发展将产生积极作用。同时,因合同的采购价格与国际市场原油
价格存在关联关系,合同履行期间政府补贴、退税等政策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合同的履行可能对公司未来几年的财务状况产生较大的影响,但影响的具体数额
目前难以预测。
(二)合同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一定影响,公司将会多渠道寻找新的气
源。
(三)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关于购买中海油长约天然气的董事会决议;
2、天然气销售确认函。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月十六日